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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09:10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山东师大教通〔2026〕9号

各学院(部):

为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要求,做好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据实维护毕业生名单,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标准,我校委托新华社山东分社、中国图片社为毕业生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及标准化服务。

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各学院(部)按通知要求传达至每一位2026届毕业生。

一、毕业生电子照片采集

1、采集用途:采集的图像信息将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的制作及学信网学历和学位信息注册。

2、采集对象:2026届本科毕业生。

3、采集时间:2026年3月18日长清湖校区;19日千佛山校区。采集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见附件1。

4、采集方式:学生凭采集码现场扫码采集。学生通过“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学信网”APP客户端、“学信网”官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学信网图像采集码,步骤详见《如何获取学信网图像采集码》(附件2)。

5、交费方式及费用:通过“集中采集小助手”学生端操作手册指引,自行注册缴费(附件3),费用15元/人。

二、采集流程

先获取学信网图像采集码—>缴费

—>在采集现场出示采集码—>扫码—>拍摄—>离开。



图片说明:学生提前准备采集码                   图片说明:学生现场扫码

三、注意事项

1、拍照时不可佩戴首饰、美瞳,头发不可遮挡眉毛及耳朵,不可露齿,常佩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眼镜不能反光,镜框不得遮挡眼睛,不宜化浓妆。

2、图像采集按照采集时间安排表的顺序进行,请各学院(部)辅导员老师根据《202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组织学生提前10分钟到采集地点集合。各学院确定两名学生作为负责人,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组织学生有序排队依次拍摄,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学生负责人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信息采集是一项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学生如果不参加,将影响到学生本人的学历、学位的注册工作。请各学院(部)务必要求每位同学提前准备好图像采集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拍摄的同学,务必于2026年4月10日前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散排室(济南市市中区经十一路34号5楼5D-5号,咨询电话0531-82024793、0531-82024739)进行补拍。在外省实习的同学,可与当地新华图片社联系采集照片事宜。拍摄后请将电子版、纸质版交所在学院,其中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转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纸质版由学院留存。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6180060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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