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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在校本科生变更身份信息申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5:17 浏览量:

关于受理在校本科生变更身份信息申请的通知

山东师大教通〔2025〕83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17]135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教务处拟于近日受理在校学生身份信息变更申请,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1014日,受理相关学生申请;1015日,教务处整理相关申请材料;1020日,教务处会同安全管理处和学生所在学院(部)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核;10下旬,审核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教务处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履行变更手续。涉及双改的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变更的),学校将相关材料提交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学籍信息。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类

1.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需手写,参考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籍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曾用名处需有学籍注册的姓名)

4.户口个人页反面需有变更事项说明及变更日期(见附件2)

5.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份

7.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修改民族类

提供户籍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改为少数民族的需由户籍所在地民委出具的证明;申请改为汉族的,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是否存在少数民族加分情况,如存在,扣去加分,如还能达到同年同地区同专业录取线,可予以变更民族信息。

三、注意事项

1.修改姓名是公民的权利,但鉴于姓名修改后对学生本人生活、学习及工作带来的诸多不便,除非情况极为特殊,学校不建议学生在校期间修改姓名。

2.本次只受理通知发布之日前学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

3.对于学生变更身份信息情况,学院(部)要严格核查,重点审查学生是否存在高考冒名顶替行为,最终形成核查报告,说明核查过程和结论,以内部请示报告的形式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86180060


教务处

2025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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