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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announce

关于做好2023、2024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上半年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17 浏览量:

山东师大教通〔2025〕34号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字[2017]135号)和《山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实施细则》(学位字[2022]11号),2023、2024届毕业生未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符合上述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中有关条款,通过进一步学习和考核,达到毕业或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定具体负责人,并与相关学生进行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申请程序,加强精准服务。学生办理申请手续的时间为4月27日—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在申请手续办理期限内将《申请表》交原所属学院(部)。

2.学院(部)教务员老师核实填写有关成绩,学院(部)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16日下班前统一将《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教务处汇总《申请表》,分别根据2023、2024届毕业生的有关要求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6月11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4.学校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补授初审合格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议,表决通过后,统一发放相关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新奇

联系电话:86182286

材料报送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128办公室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37办公室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补发、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

山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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