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教务系统提交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并填写复查理由后提交;同时,申请人须提交个人签字后的《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扫描件,学院统一收取,留存备查;
2.学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的时间截止后,开课学院教务员老师导出成绩复核申请数据;
3.开课学院指定至少两名复核人(不含任课老师),对学生试卷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需要进行成绩更正的,开课学院将复核结果及成绩变动原因在《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用)》上填写完整并签字;阅卷老师签署意见,开课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学院将需要更正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线下);教务处审核后对成绩进行处理。